10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10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揭陽市揭東區磐東晟旺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湘橋區連祥食品廠生產的手撕豬肉脯,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莊輝雜貨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滄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豬肉脯,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虎門至鴻副食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合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鹵鴨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大石裕峰桶裝水店銷售的標稱廣州海龍王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米龍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怡品源(廣州)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奧田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悅溪山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增城南泉正意水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南樵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湛子山泉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羅定市壹號貨倉超市有限公司五里橋店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源廣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桃烏龍味(果凍),菌落總數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太和潮惠腸粉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腸粉碟,大腸菌群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太和子涵美食店使用的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馬哥甄點(廣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齋腸粉,菌落總數不符合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革蘭氏陰性無芽孢桿菌,是重要的食品腐敗性細菌。廣泛分布于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銅綠假單胞菌作為常見的水源性條件致病菌,可殖于人體呼吸道、胃腸道、皮膚等部位,在特定條件下可引起呼吸道、泌尿道、創傷面等部位感染,甚至能引起急性或慢性感染。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可能是因為原料使用了受污染的水體,或者制水過程中消毒殺菌控制不徹底等。
酵母是一種異養兼性厭氧微生物,在有氧和無氧條件下都能夠存活,是一種天然發酵劑。酵母也可作為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標之一,以霉菌和酵母菌數判斷食品的污染程度。酵母污染導致食品發霉變質,破壞產品的色、香、味。食品中酵母不合格,可能的原因是滅菌工藝設置不合理,或者生產操作不規范,人員衛生控制不嚴格,包裝材料消毒不徹底或密封不嚴;也可能是儲存及運輸條件不符合要求。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3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3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分別為羅定市鵬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京溪文平蔬菜經營部銷售的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虎門鐘炳權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新鮮水果中不允許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桑葚、楊梅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桑葚、楊梅作為時令鮮果,對保鮮程度要求較高,在銷往非產地區域時,果農或經銷商違規使用脫氫乙酸作為保鮮劑。
甜蜜素,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長期攝入甜蜜素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新鮮水果中不得使用甜蜜素。桑葚中檢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以改善產品口感。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新鮮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鈉。桑葚中檢出糖精鈉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以改善產品口感。
1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
1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為汕頭市澄海區每家福食品商行銷售的牛蛙(其他水產品),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曾廣泛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攝入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過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牛蛙中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此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韶關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長期食用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尤其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的影響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鉛(以Pb計)在生姜中的限量值為0.2mg/kg。姜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其生長過程中富集了環境中的鉛。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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