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同新河湟老灶興海路餐飲店(個體工商戶)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星河灣華聯綜合商貿有限公司發到家分公司銷售的白心紅薯(甘薯),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格爾木達吾水果蔬菜店銷售的小乳瓜(番木瓜),其中噻蟲胺、噻蟲嗪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蔥中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種廣譜、高效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以觸殺和胃毒作用為主,無內吸作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紅薯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允許限量為0.01mg/kg。紅薯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原料在種植過程中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或在晾曬過程中為防治蟲害,噴灑農藥導致超標,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氯氟氰菊酯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噻蟲胺,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土壤處理、葉面噴施和種子處理,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蟲、葉蟬、薊馬、飛虱等半翅目、鞘翅目、雙翅目和某些鱗翅目類害蟲的殺蟲劑,具有高效、廣譜、用量少、毒性低、藥效持效期長、對作物無藥害、使用安全。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噻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番木瓜中噻蟲胺的最大殘留量為0.01mg/kg。噻蟲胺超標,主要原因包括種植者未嚴格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農藥質量低劣以及使用濃度過高或噴灑不均勻。
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連縣八寶鎮聚豐早餐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4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
此外,還有4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青海省海北州剛察縣剛察聚膳閣餐廳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碗,其中大腸菌群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共和真蜀味麻辣燙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自消毒復用餐碗,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大通清澤源餐飲店使用的小圓盤,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多巴鎮青海鈺熹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使用的翅碗(餐飲具),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中規定,大腸菌群在復用餐飲具中不得檢出。如果食品中的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餐飲具大腸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徹底;消毒餐具用消毒液未達到規定濃度,或者餐具干熱消毒時未達到規定溫度,或者是消毒時間未達到規定要求;可能在搬運過程中,不干凈的手觸碰到碗筷形成污染。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是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這是一種低毒物質,具有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因此在餐飲服務單位和復用餐飲具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雖然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毒性較低,但對機體有持久的慢性毒性作用。長期攝入含有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殘留的食物,會對胃腸消化系統、皮膚、肝臟等有損傷作用,還可能增加過敏性問題的發生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GB14934-2016)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洗滌劑、消毒劑本身不符合標準,不僅清洗不干凈餐具,反而會造成二次污染。也可能是由于使用了過量的洗滌劑、消毒劑,或者用水沖洗不充分、不徹底,導致洗滌劑殘留在餐具上。還有可能是洗滌劑、消毒劑浸泡餐飲具的水重復使用,造成交叉污染。
對抽檢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已組織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完成核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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