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8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分別為赤峰市翁牛特旗烏丹鎮楊軒超市店銷售的赤峰新敬凱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淀粉(分裝),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赤峰市翁牛特旗烏丹鎮鑫弛超市銷售的赤峰新敬凱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烹調淀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赤峰市林西縣鴻蒙佳樂福超市銷售的克什克騰旗經棚鎮國恩蔬菜加工廠生產的國恩酸菜與赤峰市酸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酸丫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浙嘉匯生活超市銷售的赤峰市寧城縣漣春醬菜廠生產的群英薈萃泡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彥淖爾市內蒙古三禾潤家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臨河區真好運粉條加工廠生產的真好運土豆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察布市內蒙古都樂瑪食品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的市集寧區粉小鵬食品生產的土豆淀粉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前旗都樂瑪鮮生超市古城店銷售的集寧區粉小鵬食品生產的土豆淀粉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食用淀粉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03 g/kg,腌漬蔬菜中不得超過0.1g/kg。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等物質,以達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從而導致產品中二氧化硫殘留不符合要求。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健康帶來危害,但若長期過量食用會引起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粉絲、粉條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00mg/kg。粉條中鋁的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商家過量使用含鋁添加劑或者原料受環境影響天然含有較高的鋁本底所致。長期攝入鋁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影響人體對鐵、鈣等營養元素的吸收,從而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等,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
2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罕烏拉街道順一鑫一超市銷售的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金葉超市二店銷售的紫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有機磷酸酯類殺蟲劑、殺螨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毒死蜱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昏、頭痛、無力、嘔吐等癥狀,甚至還可能導致癲癇樣抽搐。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類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快速等特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根莖類和薯芋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食用菊酯類農藥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出現惡心、嘔吐、頭暈、頭痛等中毒癥狀。
10批次食品檢出污染物超標與微生物污染問題
10批次食品檢出污染物超標與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世紀六路格日勒阿媽蒙餐館使用的盤子(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赤峰市翁牛特旗烏丹鎮鑫弛超市銷售的赤峰市紅山區城南金芥肉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金芥肉,鉛(以Pb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滿滿餐廳使用的餐盤(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櫻桃里燒烤店使用的餐盤(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區酈哥海鮮燒烤飯店使用的碗與餐盤(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玉泉區銳亮海鮮燒烤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盛聿海鮮燒烤店使用的餐盤(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賽罕區豐韻海鮮啤酒屋使用的碗(自行消毒)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與大腸菌群,餐盤(自行消毒)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飲)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餐(飲)具上的殘留,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蔬菜制品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5 mg/kg。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大豆、蔬菜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或輔料帶入,亦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鉛可在人體內積累,長期攝入鉛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