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上海快戈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部銷售的米花(膨化食品),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上海市金山區碧軍食品店銷售的標稱臨邑振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奧爾良風味秘制鴨翅根,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糖精鈉是食品添加劑中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長期過度食用會對人體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米花、鴨翅根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違規超范圍使用。
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物問題,為上海市奉賢區鳴豪食品店(個體工商戶)銷售的標稱宿州億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虎皮鳳爪(香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1批次食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為上海原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黑魚,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類抗原蟲藥。長期食用甲硝唑超標的蜂蜜,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導致消化道癥狀、神經系統癥狀、皮膚癥狀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為上海市浦東新區祝橋鎮大榮煙糖雜貨店的標稱鳳陽縣臨淮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亞油酸(C18:2)、棕櫚酸(C16:0)、亞麻酸(C18:3)不合格。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
手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