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婚的在優生法規中指定的遺傳病患者,以及明確雙方為同一隱性遺傳病的攜帶者而又不能進行產前診斷時,最好動員一方進行絕育,如果母親已懷孕則應進行產前診斷(參閱第十三章),確定胎兒的性別和疾病情況,進行選擇性流產(selective abortion)。例如已知孕婦為甲型血友病攜帶者,女胎表型應為正常(其中50%為雜合子),但男胎是患兒的概率為50%。在無條件確定胎兒是否患兒時,最好仍進行男胎流產。隨著產前診斷方法不斷改進,選擇性流產的針對性將日益增強。
上網做生意,首選VIP會員| 設為首頁| 加入桌面| | 手機版| RSS訂閱